大家把重點放在「嚴重超速」上,
但沒人注意到資料來源是「高公局」的「大數據分析」嗎?
高公局把資料交給國道警察,是因為國道警察才有判定超速與否及裁罰的公權力。
而何謂「大數據分析」,個人推測,就是「ETC」啦。
可推測政府已經開始先行測試用ETC抓超速的可行性及準確性,
並藉由媒體新聞對社會大眾進行思想教育,為以後用ETC抓超速鋪路。
免得被冠上蠻幹硬做的罪名。
但ETC的大數據不只是速度。
政府會只抓速度數據,不抓ETC使用者的隱私嗎?
呵呵
※ 引述《oftisa (oo)》之銘言:
: 國道飆速170公里 高公局盯上10名瘋狂駕駛
: 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80622/1378176/
: 高公局透過大數據分析,發現4月行駛國道嚴重超速60公里以上車輛,短短半個月就出現
: 10輛,車速甚至超過170公里,高公局表示,這10輛嚴重超速車輛已被列黑名單,高公局
: 已轉給公警局留意取締,呼籲用路人不要心存僥倖。
: 高公局表示,透過大數據分析,今年4月行駛國道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車輛
: ,發現4月中有半個月天數屬經常性行車速度超過170公里/小時以上之嚴重違規行為,總
: 計有10輛車,高公局已有掌握,呼籲習慣性超速之累犯駕駛應自我克制,過大數據分析,
: 每月統計國道嚴重超速時段與路段,將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加強勤務安排,以取締違規
: 超速車輛。
: 依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3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之最
: 高速限,處新臺幣3千到6千元罰緩;若超速60公里以上者,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,將依級
: 距處以罰鍰,最高可處新臺幣2萬4000元,當場禁止其駕駛,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,若因
: 而肇事者,將吊銷其駕駛執照。另若2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、競技者,處新臺幣3萬到
: 9萬元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。
: 高公局表示,十次車禍九次快,不要因為個人短暫的刺激與快感,而造成自身及無辜第三
: 者的傷害,更導致好幾個家庭的破碎與哀傷,呼籲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,遵守交通安全規
: 則才能保護自己,也保障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。
: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: 超速這麼多罰則卻這麼輕,難怪台灣到處都亂
: 交通領域的真的是台灣的大問題,交通亂就卸責,把責任推給台灣人水準太低
: 但是人性都是一樣的,國外交通好就是從政策法則制定,到考照制度都做好,交通才好的
: 無法原創想出政策已經很差了,國外現成的制度給你抄都做不到,就沒有任何藉口了
: 違規記點,吊銷駕照,甚至坐牢都是可以做的
: 像本篇新聞的問題,超速60公里了還罰這麼輕,難怪知道有ETC以後還是照樣超速
: 應該加高罰金,並依照車價、身家財產為依據,愈有錢的罰愈多
: 或是禁止違規車輛上高速公路
: 這已經關係到公共安全了,應該要有入監服刑的法則,否則沒有人當一回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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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沒人注意到資料來源是「高公局」的「大數據分析」嗎?
高公局把資料交給國道警察,是因為國道警察才有判定超速與否及裁罰的公權力。
而何謂「大數據分析」,個人推測,就是「ETC」啦。
可推測政府已經開始先行測試用ETC抓超速的可行性及準確性,
並藉由媒體新聞對社會大眾進行思想教育,為以後用ETC抓超速鋪路。
免得被冠上蠻幹硬做的罪名。
但ETC的大數據不只是速度。
政府會只抓速度數據,不抓ETC使用者的隱私嗎?
呵呵
※ 引述《oftisa (oo)》之銘言:
: 國道飆速170公里 高公局盯上10名瘋狂駕駛
: 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80622/1378176/
: 高公局透過大數據分析,發現4月行駛國道嚴重超速60公里以上車輛,短短半個月就出現
: 10輛,車速甚至超過170公里,高公局表示,這10輛嚴重超速車輛已被列黑名單,高公局
: 已轉給公警局留意取締,呼籲用路人不要心存僥倖。
: 高公局表示,透過大數據分析,今年4月行駛國道超過最高速限60公里以上嚴重超速車輛
: ,發現4月中有半個月天數屬經常性行車速度超過170公里/小時以上之嚴重違規行為,總
: 計有10輛車,高公局已有掌握,呼籲習慣性超速之累犯駕駛應自我克制,過大數據分析,
: 每月統計國道嚴重超速時段與路段,將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加強勤務安排,以取締違規
: 超速車輛。
: 依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3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之最
: 高速限,處新臺幣3千到6千元罰緩;若超速60公里以上者,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,將依級
: 距處以罰鍰,最高可處新臺幣2萬4000元,當場禁止其駕駛,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,若因
: 而肇事者,將吊銷其駕駛執照。另若2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、競技者,處新臺幣3萬到
: 9萬元罰鍰,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。
: 高公局表示,十次車禍九次快,不要因為個人短暫的刺激與快感,而造成自身及無辜第三
: 者的傷害,更導致好幾個家庭的破碎與哀傷,呼籲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,遵守交通安全規
: 則才能保護自己,也保障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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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超速這麼多罰則卻這麼輕,難怪台灣到處都亂
: 交通領域的真的是台灣的大問題,交通亂就卸責,把責任推給台灣人水準太低
: 但是人性都是一樣的,國外交通好就是從政策法則制定,到考照制度都做好,交通才好的
: 無法原創想出政策已經很差了,國外現成的制度給你抄都做不到,就沒有任何藉口了
: 違規記點,吊銷駕照,甚至坐牢都是可以做的
: 像本篇新聞的問題,超速60公里了還罰這麼輕,難怪知道有ETC以後還是照樣超速
: 應該加高罰金,並依照車價、身家財產為依據,愈有錢的罰愈多
: 或是禁止違規車輛上高速公路
: 這已經關係到公共安全了,應該要有入監服刑的法則,否則沒有人當一回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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